文物面对面|令行万里、执掌权衡,原来古代的“官印”长这样!
北宋京西北路提举保甲司铜印
文物档案:
名称:北宋京西北路提举保甲司铜印
级别:一级
时代:北宋
来源:1987年王凤玉捐赠
尺寸:纵:5.5厘米;横:5.5厘米;高:5厘米
馆藏:江山市博物馆
文物鉴赏:
印面为正方形, 边长 5.5 厘米, 印厚 2.1 厘米, 重560 克。短矩钮, 钮高 2.9 厘米。钮顶部两侧倒角, 钮一侧阴刻一“上”字。黄铜质。印文为“京西北路提举保甲司印”,三行十字, 九叠篆, 字口较深, 整齐划一。印文中,“京西北路”是地方政区,“提举保甲司”是宋朝主管地方武装的机构,表明这是一枚武将的官印。
延伸阅读:
宋代地方政区分为路、府( 州、军、监) 、县三级制。路相当于现在的省一级, 由中唐以后的转运使所管辖的地区发展而来, 初为征收赋税、转运漕粮而设,后来成为具有行政区性质。提举, 是主管特种事务的官员。因此,这枚官印的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军区司令员。此印也是王安石在北宋熙宁、丰元时期推行保甲法的印证物之一。
公元 1058 年, 度支判官王安石上万言书, 谓财力日以困穷, 风俗日以衰坏, 主张变法。宋神宗继位后,王安石变法得到神宗大力支持。熙宁三年,1070年, 王安石变募兵而行保甲, 将京城管辖内的百姓十家联为一保, 选主户有干力者为保长。五十家为一大保, 选一人为大保长。十大保为一都保, 选为众所服者为都保正。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保甲法。王安石推行保甲法的目的是让各地壮丁受到军事训练, 战时可与正规军一起上战场, 平时也负责维持社会秩序, 最终使保甲制逐步代替募兵制。保甲法实行了15年,1085年神宗死, 哲宗接位, 以司马光为门下侍郎, 主国政, 轰轰烈烈的王安石变法包括保甲法随即被废除,变法就此失败。